•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6 17:59:33 股吧网页版
银河磁体: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300127 证券简称:银河磁体 公告编号:2025-020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银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
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
简历见附件)提名如下:

同意提名戴炎先生、唐步云先生、吴志坚先生、张燕女士、何金洲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举;

同意提名罗珉先生、江才先生、杨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提交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
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选举。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
东会选举产生的 5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
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
通过之日起生效。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期间,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继
续履职。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6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戴炎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有境外居留权。1986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材料学本科专业,1991年取得材料工程硕士学位。从1993年至今一直在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长期从事粘结钕铁硼稀土磁体的研究、开发及生产管理工作,曾获成都市劳动模范、四川省劳动模范、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从2007年6月起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戴炎先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615,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2%,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候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唐步云先生:195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有境外居留权。1975年毕业于四川省商业学校,1982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政教系,法学学士,本科学历。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从2007年6月起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唐步云先生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成都市银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直接持有该公司66%的股份,即间接持有公司63,560,989股,占公司总股本19.67%,唐步云先生与董事候选人张燕女士(详见张燕女士简历)为夫妻关系。唐步云先生与除张燕女士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候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3)吴志坚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不具有境外居留权。1986 年毕业于四川大学
材料学专业,本科学历。从 1993 年至今一直在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长期从事粘结钕铁硼稀土磁体的批量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工作,曾获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历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从 2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