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王春良)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作用。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换届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本人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在 2024 年度的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本人王春良: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申仪仪表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上海高雅服装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普天银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计财部总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部门经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部门经理,现任上海升大华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2020 年 9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现任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起任锐奇股份独立董事。
经自查,任期内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王春良 5 5 0 0 0 否 1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提名委员会委员、第六届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要求,召集并出席相关会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计委员会 2024/8/12 《2024 年半年度内审报告》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24/10/18 《2024 年第三季度内审报告》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提名委员会 2024/5/21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定期审查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五)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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