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
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发,以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部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具体包括公司经营所涉及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控制:治理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存货、投融资与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传递与披露管理等;同时重点关注合同管控、知识产权、安全管理等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
在重大遗漏。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
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
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1、 定量标准
在执行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评价时,主要结合所发现的缺陷对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程
度进行量化评估所确认,具体如下:
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潜在错报 且 且 且
错报≥1000 万 500 万≤错报<1000 万 错报<500 万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2.5%≤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错报<利润总额的 2.5%
潜在错报 且 且 且
错报≥500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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