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12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
平均价 5.12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
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前述开盘参考价格
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本次重
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5.12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
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2、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
产的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规定,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后续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进而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3、公司 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10.3.1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整进展情况
2024 年 7 月 31 日,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六安中
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皖 15 破申 127 号),公司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
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
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
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六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由金寨县人民政府组建成立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
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
债权人申请重整暨法院启动公司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分别收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六安中院、法院)送达的(2024)皖 15 破申 127 号、(2024)皖
15 破申 147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皖 15 破 1 号、(2025)皖 15 破 2 号
《决定书》,六安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和子公司金寨嘉悦的重整申请,并对聆达股份及金寨嘉悦重整案进行协调审理,同时指定聆达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
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之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分别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2025)
皖 15 破 1 号、(2025)皖 15 破 2 号《民事裁定书》,六安中院裁定批准《聆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聆达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聆达股份现股本 265,499,995 股为基数(已扣除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按每 10 股转增 1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398,249,992 股
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完成后聆达股份总股本增至 663,749,987 股(已扣除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前述转增的 398,249,992 股股票不再向现有股东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和清偿债务,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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