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12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与的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永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谢景远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刘会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经表决,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刘会林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3 年 9 月,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
协会非执业会员。2011 年 10 月至 2021 年 2 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高级经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21 年 3月至 2025 年 3 月历任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中区域财务总监,2025 年 4 月至今任安徽阳光恒煜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会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