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115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
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为完善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艳女士及监事邱志华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唐政先生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将自然免除。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
因取消监事会,需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除章程修订对照表的修订内容外,公司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明确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修订内容不再进行逐条列示。为确保上述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相关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治理结构调整,保持公司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规定有效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废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制度目录如下:
是否需要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股东大会
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8 首席执行官(CEO)及总裁工作细则 修订 否
关于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9 修订 否
损害公司利益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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