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线都已经投进去了,你这别自己吓自己了
◆
◆
发表于 2025-10-23 00:17:01
发布于 陕西
结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要求及ST聆达公开信息,关于财务投资人3220万元保证金的核心结论如下:
一、保证金是否到账:无官方公告=未到账
根据监管指引,重整投资人履约进展(含保证金到账)属于必须及时披露的重大信息,需通过公司公告向市场公开。
截至当前,ST聆达从未发布“财务投资人3220万元保证金已到账”的专项公告或在其他进展公告中提及该笔款项到账,且结合此前协议约定(保证金需在2025年4月11日前支付),可明确推断:该笔保证金尚未到账。
二、是否构成违约:已触发协议违约条款
1. 协议约定的违约触发条件
财务投资人需在2025年3月28日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即4月11日前)支付保证金;若2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管理人需发出催缴通知;催缴后5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丧失财务投资人资格。
2. 当前状态已满足违约认定
目前已远超上述所有期限,且无任何公告显示“管理人同意延期支付”或“财务投资人已补缴”,完全符合协议中“未按约支付保证金”的违约情形,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三、未披露的危害:误导投资者对重整可行性的判断
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履约进展”,核心目的是让投资者通过保证金到账情况,判断重整投资人的实力及重整推进的可能性。
ST聆达“应披露未披露”的行为,导致投资者无法知晓:
- 财务投资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 管理人是否已启动违约处理流程(如催缴、更换投资人);
- 重整协议是否存在被解除的风险;
最终可能误导投资者对“重整能否顺利推进”的判断,损害投资者知情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