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097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聆达股份)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2025〕2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现根据《决定书》的要求对涉及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停工停产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整改情况及说明:
1、问题复盘与责任认定:公司已组织董监高及相关部门重新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明确信息披露的法定要求和时限。对金寨嘉悦停工停产事件的信息披露延迟原因进行内部核查,明确相关责任人员。
2、完善信息披露流程:修订并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重大事件的识别、报告、审议和披露流程。明确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向公司报告的路径、时限和责任人,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3、加强子公司管控:加强对重要子公司的运营监控和管理。建立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机制,要求子公司定期汇报经营状况、重大项目进展及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4、强化培训与考核:组织董监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进行专项信息披露培训,并计划将信息披露工作纳入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提升全公司的信息披露责任意识。
二、你公司 2023 年年报未对金寨嘉悦二期 5.0GW 高效电池片项目实施减
值测试,未在 2023 年年报中充分披露可能损失的设备预付款情况,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四条第一款、第五条,《企业会计准则第 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四条、第五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整改情况及说明:
1、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公司已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9 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相关规定,确保准确理解并严格执行资产减值测试和信息披露要求。
2、补充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已经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对金寨嘉悦二期 5.0GW 高效电池片项目相关的资产(包括已支付的设备预付款)进行全面的减值测试评估。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在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足额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3、完善财务内控制度: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标准、测试频率、审批流程和披露要求,确保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时、充分、准确。
4、加强信息披露充分性:在后续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对于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重大投资项目、大额预付账款的风险等,将进行更为详尽、透明的风险提示和进展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2022 年 11 月至 2023 年 6 月之间,你公司与关联方安徽晶飞科技有限
公司开展购销电池片及光伏组件委托加工业务,公司未及时对外进行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整改情况及说明:
1、全面梳理关联交易:对公司报告期内的所有交易进行系统排查,确保所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均已被准确识别、及时审议和披露。
2、完善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与程序、信息披露标准与时限等要求,强化制度执行刚性。
3、加强关联方识别与沟通:建立并动态更新关联方清单,确保业务部门在开展业务前能够及时识别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关联方。加强与业务、财务部门的沟通,确保关联交易信息在发生时即能被捕获并进入审批披露流程。
4、强化合规培训:针对董监高、相关业务及财务人员开展关联交易相关法规的专项培训,重点讲解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披露要求,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四、 对《决定书》所涉问题的整改总结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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