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6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9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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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210A016483 号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聆达股份 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聆达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聆达股份净资产负数53,841.06万元,营运资金连续负数;连续两年发生重大经营亏损,主要收入来源的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因受太阳能电池技术迭代及光伏市场下行的影响而自 2024 年初完全停工停产且相关资产发生大幅减值;在到期日无法偿还债务,出现大量诉讼及银行账户被冻结。
2024 年 7月 30 日,聆达股份收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安
中院”)送达的(2024)皖 15 破申 127 号《决定书》,六安中院决定对聆达
股份启动预重整。2024 年 8 月 30 日,金寨嘉悦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2024)
皖 15 破申 147 号《决定书》,六安中院决定对金寨嘉悦启动预重整并与聆达股份预重整案件进行协调审理。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聆达股份及金寨嘉悦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级报送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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