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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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第 210A009896 号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股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 210A016483 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本所对聆达股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聆达股份净资产负数
53,841.06 万元,营运资金连续负数;连续两年发生重大经营亏损,主要收入来源的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嘉悦”)因受太阳能电池技术迭代及光伏市场下行的影响而自 2024 年初完全停工停产且相关资产发生大幅减值;在到期日无法偿还债务,出现大量诉讼及银行账户被冻结。
2024 年 7 月 30 日,聆达股份收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
安中院”)送达的(2024)皖 15 破申 127 号《决定书》,六安中院决定对聆
达股份启动预重整。2024 年 8 月 30 日,金寨嘉悦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2024)
皖 15 破申 147 号《决定书》,六安中院决定对金寨嘉悦启动预重整并与聆达股份预重整案件进行协调审理。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聆达股份及金寨嘉悦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及重整进程、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聆达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根据目前预重整及实际经营情况,聆达股份管理层正在采取措施,包括将继续推进重整、同时继续保障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及持续改善等措施,这些拟(正)采取的措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中披露。
(二)强调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2 所述,聆达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
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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