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5-02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预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聆达股份”)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关于确定预重整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2024-121),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确定合肥威迪变色玻璃有限公司(现名称: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众凌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聆达股份及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寨嘉悦”)
协调审理案的预重整产业投资人。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
整投资协议》。
2、经公司产业投资人与意向财务投资人磋商,指定以下主体为财务投资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金瑞 512 号单一资金信托)、武汉佰数千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湘雪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吉瑞星越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与财务投资人签署
《重整投资协议》。
3、关于本次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预重整概况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暨法院启动公
司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公司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皖 15 破申 127 号),公司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
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六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由金寨县人民政府组建成立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4 年 8 月 1 日,临时管理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全国企业破产
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向公司债权人发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于 2024 年 9 月1 日届满。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收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
((2024)皖 15 破申 147 号),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进行预重整。六安中院鉴于金寨嘉悦系聆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且聆达股份已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启动预重整,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
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决定对子公司金寨嘉悦启动预重整,与聆
达股份预重整案件进行协调审理。债权申报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届满。
2024 年 9 月 22 日,临时管理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全国企业破产
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出《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报名已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18 时截止。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的
通知》,获悉本次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共有 4 家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临时管理人根据《招募投资人公告》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情况,现确定合肥威迪变色玻璃有限公司(现名称: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众凌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聆达股份及金寨嘉悦协调审理案的重整投资人。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收到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指
定重整投资主体的通知函》,合肥威迪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现指定金寨金微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金微半导体”)为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投资主体之一,与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认购相应的转增股票、支付投资对价,履行和承担重整投资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金微半导体出具的《沟通函》,函件中表示,
目前金微半导体和浙江众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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