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
核查意见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市公司”或“阳谷华泰”)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波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米科技”或“标的公司”)99.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交易申请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中泰证券”)作为阳谷华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阳谷华泰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核查期间为披露本次交易报告书之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
项之日止,即 2025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核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 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交易对方及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交易对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主要人员;
(五) 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
(六) 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七)前述(一)至(六)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期间,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 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核查期间,相关自然人买卖阳谷华泰股票的情况如下:
累计买 累计卖 截至 2025
名称 身份 交易日期/期间 入股数 出股数 年 12 月 31
(股) (股) 日结余股
数(股)
王文果 波米科技副总经理 2025 年 11 月 21 日至 4,400 4,400 0
王冰之父亲 2025 年 11 月 24 日
交易对方聊城惠鲁
睿高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与
刘娜 聊城睿高致远股权 2025 年 11 月 6 日 0 14,000 0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投资决策委员
会委员高清涛之配
偶
焦培培 交易对方聊城睿高 2025年8月4日至2025 62,700 62,700 0
累计买 累计卖 截至 2025
名称 身份 交易日期/期间 入股数 出股数 年 12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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