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市公司”或“阳谷华泰”)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波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米科技”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中泰证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期间
本次交易核查期间为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重组事项或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4 年
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下简称“核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 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交易对方及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交易对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主要人员;
(五) 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
(六) 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七)前述(一)至(六)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期间,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 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核查期间,相关自然人买卖阳谷华泰股票的情况如下: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截至 2025
名称 身份 交易日期/期间 股数 股数 年 4 月 28
(股) (股) 日结余股数
(股)
赵凤保 阳谷华泰副总 2024 年 10 月 21 日 0 24,700 1,047,232
经理
柳章银 阳谷华泰监事 2024 年 10 月 15 日 0 50,000 489,974
阳 谷 华 泰 董 2024 年 10 月 15 日
刘炳柱 事、副总经理 至 2024 年 10 月 21 0 254,900 111,005
日
陈宪伟 阳谷华泰副总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0 95,500 270,405
经理 2024 年 10 月 21 日
马德龙 阳 谷 华 泰 董 2024 年 10 月 21 日 0 150,000 215,905
事、副总经理
卢杰 阳谷华泰员工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55,000 34,000 195,300(注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
魏雪莲 阳谷华泰员工 2024 年 6 月 18 日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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