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5-59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建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61,302,9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67%)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陈建波先生计划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4,35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陈建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直接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陈建波 61,302,902 10.6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3、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陈建波先生拟以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35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的方式。
5、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7、陈建波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陈建波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陈建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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