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5-56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银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聚力弘创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聚力弘创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中兴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系统”)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 8.5 亿元。
深圳银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聚力弘创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聚力弘创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中兴系统股东承诺:中兴系统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21,5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
资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0)。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为促进此次交易的顺利进行,确保《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银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聚力弘创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聚力弘创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收购中兴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保证和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深圳银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聚力弘创一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聚力弘创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出具了《关于增持股票的承诺函》,作为业绩承诺方和业绩补偿义务人进一步作
出如下承诺:
1、在办理完毕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 12 个月内,业绩承诺方承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经纬辉开,300120)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增持价格不高于 13 元/股,且在增持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质押股份给上市公司作为业绩承诺履约保障。业绩承诺期内及业绩补偿足额实施完毕前(如有,以前述期限孰晚为准),除质押给上市公司用于履约担保外,业绩承诺方不得出售、质押、设置权利负担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前述股票(包括该等股票因拆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取得的股票)。
2、业绩承诺期结束后,若业绩承诺方无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或者补偿义务完成,上市公司应该在该事项确定或业绩补偿足额实施完毕后 10 个工作日内积极配合解除该部分股份质押手续。反之,上市公司有权处置该部分股份并以实际获得的对价优先用于承担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义务及责任,处置收益超过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义务及责任部分及时退还业绩承诺方,若处置收益不足以覆盖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义务及责任,甲方有权继续追究业绩承诺方的赔偿责任。
3、若业绩承诺方未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完成股票增持和质押手续,业绩承诺方应向上市公司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20%,并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4、业绩承诺方内部增持和违约分配原则上按照各主体持有中兴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分配或者其内部协商一致确定。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股票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