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编号:2025-080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审议议案等具体内容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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