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6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5-046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 在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9日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截至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00,000万元。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
1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及时通知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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