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重点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现本人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吴瑛女士,女,1983 年出生,同济大学 MBA 在读,注册会计师、国际注
册内审师。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智翔信息科技股份公司集团财务经理、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内审经理,2015 年 8 月至今担任费斯托(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次数 共 4 次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吴瑛 独立董事 4 0 0 否
2、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对出席的公司各次董事会,
认真仔细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的审议意见,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24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4 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共 10 次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吴瑛 独立董事 10 0 0 否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
议,并就会议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次数 共 4 次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自出席
霍佳震 独立董事 4 0 0 否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管理委员会、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2024 年本人担任审计管理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宜。定期与内部审计部门就定期报告的财务情况进行沟通询问,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就关联交
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现金管理、套期保值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在会计师审计期间,积极参与讨论,了解审计时间安排与人员分工,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就过程中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提出合理意见,督促工作进度,切实履行审计管理委员会的职能。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会计师年度审计的整个过程保持沟通,并就特别关注的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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