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东方日升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138,95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15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3.55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1,464,281.9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8,535,701.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38 号《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83.55
减:保荐承销费(含税) 31,799,999.89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4,968,199,983.66
减:直接投入项目资金 3,360,182,682.66
项目 金额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0
加: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61,038,700.43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669,056,001.4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及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开设共计 8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与上述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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