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审计报告
鹏盛 A审字[2025]00064 号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深圳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4-5
合并利润表 6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9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0-11
母公司利润表 12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3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15
三、 财务报表附注 16-130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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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82949959 传真:0755-82926578
审 计 报 告
鹏盛 A 审字[2025]00064 号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贵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函证审计程序受限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38,753.8 5 万元,发函
95,818.72 万元,回函 355.49 万元,回函比例为 0.37%;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39,832.40 万元,发函 1,514.48 万元,回函 0.00 万元;预付款项账面余额 4,529.37
万元,发函 3,434.46 万元,回函 618.18 万元,回函比例为 18.00%;应付账款账
面余额 107,881.32 万元,发函 80,431.87 万元,回函 3,199.56 万元,回函比例为
3.98%;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账面余额 18,830.33 万元,发函 13,098.90 万元,回
函 256.42 万元,回函比例为 1.96%。2024 年度营业收入 48,217.5 9 万元,发函
33,402.42 万元,回函金额 10.62 万元,回函比例 0.03%。
由于上述回函较少,我们无法通过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可能存在的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仍未消除
2023 年度子公司辽宁嘉寓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承接朝阳嘉寓洁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节能公司”)工程项目,确认收入 21,854.36 万元,本期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或有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贵公司诉讼案件数量多、情况复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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