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尽责履职,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2024年5月,本人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相关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0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担任除公司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在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三次,本人均按照既定的召开方式出席,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或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阅与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必要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2024年度应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其他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4年4月19日,参加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会议,就审议事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2、2024年4月25日,参加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就审议事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3、2024年5月17日,参加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会议,就审议事项《关于提名虞群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2024年度任职期间相关履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与其他委员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上年度绩效薪酬总额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并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薪酬考核的科学性。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
履行职责,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未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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