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国华,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绍兴市蔬菜产销总公司会计、财务负责人,绍兴市越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所长助理、副所长,绍兴市审计事务所副所长,浙江力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绍兴大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主任会计师,浙江大统建
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4
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
2024 年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通过
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均亲自出席/列席。本人认真阅读会议材料,持续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判断,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无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主持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关联交易、定期
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远期外汇锁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终止投资建设TOPCon电池产品项目并注销项目公司及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项进行审议,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和方向,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 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对该议案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文件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规范运作以及内部控制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通过电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为独立履行职责提供良好的条件。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工作
2024年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研读各项审议议案,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关注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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