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向日葵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立信按照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会计、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独立性、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他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邮件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在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相关审计情况。
(三)2025 年 4 月 17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对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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