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监事会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合作协议并注销项目公司的议案》;
(二)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远期外汇锁定计划的议案》《关于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五)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七)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5年度,公司为绍兴县骏联家纺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联”)提供最高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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