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管理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合理,提高民主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 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被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决定。
第十条 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一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销售总监、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
(一) 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的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 总经理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十三条 总经理有关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的权限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授权执行。
第四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四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 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 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四) 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 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生产产品,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六) 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五条 总经理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公司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六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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