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和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责任感,以积极、务实和审慎的态度,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4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3、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4、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充分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财务部门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部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无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无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三)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布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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