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300105 证券简称:龙源技术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64 名。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59.842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51,581.4420 万股的 0.503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已按照《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59.8420 万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1. 2020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 2020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计划(草案)》《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81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 2021 年 1 月 8 日至 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临 2021-006)》。
5.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计划(草案)》《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临 2021-008)》。
6.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2 月 25 日为授予日,授予 78 名激励对象 936.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5 日,本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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