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8 19:31:09 股吧网页版
乾照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5-11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一)下午 16:00 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
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全体
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事实际出席 3 名。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敏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8 名与会董事,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业务的需求,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稳定性,公司及子公司拟接受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综上,董事会同意此次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敏华先生、姜建德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名与会董事,2 票回避,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和财务报表等材料,公司对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李敏华先生、姜建德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名与会董事,2 票回避,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要求,公司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综上,董事会同意《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李敏华先生、姜建德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名与会董事,2 票回避,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
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浙江康鹏半导体有限公司预计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4,5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经营性交易,有助于公司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