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2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有甫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81,320股(占公司总股本0.08%)的董事、副总经理陈有甫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33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陈有甫先生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陈有甫 董事、副总经理 481,320 0.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董事、高管的股份来源为个人二级市场买卖的股份、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陈有甫 120,330 0.02%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有甫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陈有甫先生作为公司2022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做出承诺如下:如因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后,将因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陈有甫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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