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共收到监管关注函共 2 份,涉及事项 2 项,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4 月 28 日
和 4 月 30 日对公司对外公布的投资者咨询服务电话畅通情况进行了三轮专项调查。调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三轮电话均无人接听的情况。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收到宁波证
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函》(甬证监函【2020】69 号)。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宁波证监局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至 11 月 25 日成立检查组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
在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方面存在部分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收到
宁波证监局《关于对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函》(甬证监函【2020】176 号)。
对于上述监管措施所涉及的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公司均已按规定完成了整改并提交相关整改报告。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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