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5-072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本公司一号楼一楼党建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79 人,代表股份 330,021,51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1,737,782,275 股的 18.99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16,636,77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22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5 人,代表股份 13,384,7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0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6 人,代表股份 13,386,43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5 人,代表股份 13,384,7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702%。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281,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97%;
反对 2,489,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42%;弃权2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46,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315%;反对 2,489,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8.5935%;弃权 2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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