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5-021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聘任程序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司农所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执行事务合伙人(首
席合伙人)为吉争雄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司农所从业人员 346 人、
合伙人 32 人、注册会计师 14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 人。
2024 年度,司农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253.49 万元(经审计),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 10,500.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619.61 万元。2024 年度,司
农所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数为 36 家,客户行业主要有: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 3,933.60万元。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为保证公司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
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司农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结合财政部对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编制的统一工作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或审核报告。
司农所审计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司农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司农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司农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评估,公司认为,司农所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能够按照 2024
年度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履职过程能够保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司农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聘任司农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司农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情况等方面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要求。本次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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