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及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内部审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管理、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研发生产与品质管理、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19项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以及信息系统管理等。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层,形成了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基本框架,并明确了股东大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职责。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之间权责分明、规范运作和有效制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对公司发展战略、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依法每年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也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实施及效果评价,通过下设的战略委员会、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实施有效监督。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赋予了特别职权,以保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并及时披露。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监督,对董事会、高管层的工作和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
2、组织架构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遵循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结合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根据公司实际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024年度,公司本部主要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总裁办、证券投资部、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供应链、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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