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9 19:08:13 股吧网页版
ST智云: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9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ST 智云 公告编号:2026-013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师利全之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相关约定,师利全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24,707,62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56%)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于 2026 年 02 月 09 日下午 14:30 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大
洋路 126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师利全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2 月 0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 年 02 月 0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表决权委托的受托人,下同)207人,代表股份91,403,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7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3,483,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0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4人,代表股份57,920,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7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4 人,代表股份 34,367,52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1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775,48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2 人,代表股份 25,592,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8692%。

3、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四川九天、周非等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四川九天、周非等签署《和解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357,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8%;
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4%;弃权 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320,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8%;反对 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1%;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杨禾、周一美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