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28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CEO工作细则
2026 年 10 月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EO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 CEO 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CEO
第二条 公司设 CEO 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
CEO。
第三条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 CEO。
第四条 CEO 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CEO 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除董事会、董事长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其他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9)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CEO 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 CEO 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 CEO 做出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
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八条 公司 CEO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
的义务。
第九条 CEO 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 CEO 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由 CEO 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设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岗位;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 CEO 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一条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年限由董事会决定,并在公司与其签订
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十三条 公司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协助 CEO 进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并对 CEO 负责。
第十四条 财务总监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
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财务总监对 CEO 负责。
第四章 经营管理会议
第十五条 经营管理会议是公司管理层研究和解决公司行政和经营管理方
面重要问题的会议,是 CEO 行使职权的主要形式。经营管理会议包括经营工作会
议和针对专门事项召开的临时会议等。
CEO 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可通过 CEO 决定指令方式做出,也可通过经营管理
会议讨论,以增强 CEO 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最大限度降低生产经营和决策风险。
第十六条 经营管理会议由 CEO 召集,由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通知、组织、
记录、整理和保管会议纪要,会议文件由有关人员或有关部门负责准备并报送总裁办公室。会议一般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第十七条 经营管理会议由 CEO 主持,CEO 因故不能主持会议,可委托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主持会议。
参加经营管理会议的人员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公司所设各单元相关负责人可列席会议,也可通知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会议所讨论的事项和决议涉及公司机密的,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
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司正式公布该等信息前不得泄露。
第十九条 会议对所讨论的事项经充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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