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您好。浙江高院已驳回高彩娥女士的再审申请,也就意味着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是否已具备申请撤销风险警示的条件?
ST易联众: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于2024年5月8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所涉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谢谢!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于2024年5月8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所涉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谢谢!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6-02-04 20:45:33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