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饶立新)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饶立新,1960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董事;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专职外部董事;现任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24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 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数
8 3 5 0 0 否
2024 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不存在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
席了 2 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连续超过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7 7 1 1 5 5
2024 年,本人共出席 7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 次提名委
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计划、审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积极与外审机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同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对公司审计部的相关审计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及时召集相关会议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对相关人员聘任、选举的程序进行了监督,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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