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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9:06:13 股吧网页版
华伍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文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文明)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程文明,1963 年出生,九三学社,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博士学位,起重机行业专家。1984 年 7 月至今在西南交通大学工作,先后任教师、室主任、副所长、所长、系主任、副院长。主要成就包括担任主编之一的《起重机设计手册》(上、下卷共计 600 万字)成为高校、科研院所及国内2400 余家制造企业指导起重机科研、教学、设计、生产、质量检验等必备的大型工具书,对推动我国起重机行业的技术进步,促进起重机产业的技术升级,加快起重机行业的发展,完善和补充起重机设计规范,以及加速技术人才的培养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并在起重机行业内得到广泛采用。本人在起重机行业特别在铁路装卸机械行业科研成果丰硕,享有较高知名度,是公认的行业专家。2021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此外,本人还兼任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天佑慧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24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 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数 次数 数

8 1 7 0 0 否

2024 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不存在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
席了 2 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连续超过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5 5 5 5

2024 年,本人共出席 5 次审计委员会、5 次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计划、审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积极与外审机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同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对公司审计部的相关审计事项进行审议,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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