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雅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雅莉作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杨雅莉,女,197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1999 年 8 月至 2003 年 4 月担任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会员信息管理部
经理;2003 年 5 月至 2007 年 2 月担任深圳广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策划部项
目主管;2007 年 3 月至 2008 年 1 月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投行部项目经理;
2008 年 2 月至 2010 年 7 月担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投行部高级经理;
2011 年 7 月至今,任广西鑫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月担任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 7月至 2024年9 月担任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柏宁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委托 缺席董 是否连 出席股
姓名 状态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出席 事会次 续两次 东大会
次数 数(现场/ 董事 数 未亲自 次数
通讯方 会次 参加董
式) 数
杨雅莉 现任 9 9 0 0 否 3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
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
2024年 1 独立董事专门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同意
月 13日 会议第一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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