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6 17:57:06 股吧网页版
*ST金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6-002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栋梁先生、王泽春先生及孙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孙连平先生、邱新先生及刘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人选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上述董事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连平先生、邱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志伟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董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栋梁先生,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EMBA在读,酒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创立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栋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控制的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权18.83%。除上述情形外,张栋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泽春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任职于联想集团,2018年至2023年担任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泽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