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5-083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或“法院”)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裁定批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
刚光伏”)将以现有总股本 216,0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15 股的比例
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324,000,000 股(最终转增股票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16,000,000 股增加至 540,000,000 股。
2、上述转增的 324,000,000 股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 261,000,000 股用
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剩余 63,000,000 股用于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公司及四家子公司的普通债权。
3、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 4.4.2 条的相关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11.89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前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11.89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4、股权登记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1 月 19
日,转增的股票中 261,000,000 股为首发后限售股,63,0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转增股票上市日为 2025 年 11 月 20 日。
5、停复牌安排: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股票
停牌 1 个交易日,并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复牌,后续停复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刚羿德”)、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昊电力”)、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型材”)、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刚”)分别收到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甘 09 破申 1 号、(2025)
甘 09 破申 5 号、(2025)甘 09 破申 6 号、(2025)甘 09 破申 7 号、(2025)
甘 09 破申 8 号《民事裁定书》及(2025)甘 09 破 1 号、(2025)甘 09 破 2 号、
(2025)甘 09 破 3 号、(2025)甘 09 破 4 号、(2025)甘 09 破 5 号《决定书》,
裁定受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刚羿德、欧昊电力、苏州型材、苏州金刚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北京大成律师
事务所郑志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四家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金刚光伏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金刚羿德、欧昊电力、苏州型材、
苏州金刚分别收到酒泉中院送达的(2025)甘 09 破 1 号、(2025)甘 09 破 2
号、(2025)甘 09 破 3 号、(2025)甘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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