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光伏”)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金刚光伏”变更为“*ST金刚”。
具体来看,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主要涉及公司的财务状况。4月29日,金刚光伏发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24亿元,同比下降78.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5亿元,亏损规模同比扩大119.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4亿元,亏损规模同比扩大1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95亿元。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光伏行业周期下行,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竞争加剧,产能激增,供需失衡导致全产业链价格暴跌,电池及组件产品售价及毛利率持续下行,且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产能利用率持续低位,产品毛利持续为负,导致亏损持续增加。
此外,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同时,金刚光伏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具体来看,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包括:公司2024年资产负债日净资产为-7.98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8.24亿元,自2022年以来已经连续亏损,且经营状况存在进一步恶化的迹象。金刚光伏2024年资产负债表日货币资金余额7354.30万元,其中使用受限资金6102.29万元,有息债务总额23.22亿元,已逾期8.19亿元。
2024年7月8日,金刚光伏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金刚光伏启动预重整。目前金刚光伏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破产重整工作能否成功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今年4月11日,经金刚光伏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该议案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永拓事务所认为,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金刚光伏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上述不确定事项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其对财务报表产生的累积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进而无法对金刚光伏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是否充分、适当发表审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