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22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6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也称“经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共同实施,为了实现公司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防范、规避经营风险等而制定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程序、方法与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
实现有效控制。
第六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的过程。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时,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七条 公司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第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 公司应当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执业准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对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权,依法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承接和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行使公司监督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建立健全覆盖各业务领域、部门、岗位的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全面推进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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