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9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ST 金灵 公告编号:2026-011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根据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于 2026 年 2 月 3
日裁定批准的《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通灵”)以现有 1,489,164,214
股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9.08 股,共转增 1,352,880,853 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将增加至 2,842,045,067 股,最终转增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清偿公司债务,引进投资人,其中:转增股份中 1,206,623,251 股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转增股份中 146,257,602 股将向普通债权人实施以股抵债。
2.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与一般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 4.4.2 条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2.38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2.38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3.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2 月 11 日,转增股本上市
日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
11 日公司股票停牌 1 个交易日,并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复牌,后续停复牌时公司将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情况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南通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
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
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2026 年 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6 年 2 月 2 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026 年 2 月 2 日,公司重整期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金通灵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026 年 2 月 3 日,公司收到南通中院送达的(2025)苏 06 破 56 号之三《民事
裁定书》。南通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
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
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以现有 1,489,164,214 股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9.08 股,共转增约 1,352,880,85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上升至 2,842,045,067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清偿公司债务,引进投资人,其中:转增股份中约 1,206,623,251 股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投资人受让对价将用于清偿各类债务,剩余现金用于补充重整后公司流动资金;转增股份中约 146,257,602 股将向普通债权人实施以股抵债,以解决上市公司的债务危机。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股份上市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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