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2025 年 4 月 3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通灵”)
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
苏 06 破申 22 号、(2025)苏 06 破申 22 号之一《决定书》,南通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
预重整,并指定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2025 年 4 月 7 日,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临时管理人决定采用公
开方式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根据《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的相关安排,经遴选确定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为重整产业投资人。2025 年 9月 5日,公司、临时管理人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南通中院送达的(2025)苏 06 破 56 号《民事裁定书》
及《决定书》,南通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2026年2月2日,公司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金通灵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公司召开了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金通灵重整计划(草案)》。2026年2月3日,公司收到南通中院送达的(2025)苏06破5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南通中院裁定批准《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489,164,214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9.0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转增约1,352,880,853股。转增完成后,金通灵总股本增至2,842,045,067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清偿公司债务,引进投资人,其中:
转增股份中1,206,623,251股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投资人受让对价将用于清偿各类债务,剩余现金用于补充重整后公司流动资金;转增股份中约146,257,602股将向普通债权人实施以股抵债,以解决上市公司的债务危机。
一、对除权参考价格的公式进行调整的合规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 4.4.2 条的规定: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金通灵本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需结合其重整计划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符合相关规则要求。
二、对除权参考价格的公式进行调整的内容
本次金通灵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拟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公司股票按照前述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金通灵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
本次重整不涉及现金红利。转增股票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为抵偿公司债务的股票数
量 146,257,602 股×转增股票抵债价格为 5.76 元/股=842,280,494.14 元。由重整投资人受
让 的 转 增 股份 数为 1,206,623,251 股, 重整 投资 人受 让转增 股 份支付的 现金 为
2,378,584,004.65 元 。 因 此 , 本 次 重 整金 通 灵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的 平 均 价 为:
(842,280,494.14 元+2,378,584,004.65 元)÷(14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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