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案作出先行判决:上市公司对4.3万余名投资者赔偿7.7亿余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12月3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作出判决,上市公司对4.3万余名投资者赔偿7.7亿余元。南京中院本次判决系先行判决,先判决上市公司的赔付责任,上市公司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中介机构等如何承担责任将另行判决。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邢会强认为,这起判决进一步彰显了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具有显著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强化民事责任追究、公平高效赔偿小额多数受害投资者、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特有功能,也为持续完善代表人诉讼机制提供了丰富实践。
据了解,另一单同步启动的美尚生态案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审判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这表明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持续加大,并从试点探索逐步走向常态化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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