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5-042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和制定、修订
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和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和行使。为了保持《公司章程》与现行法规体系的一致性,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配套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以确保公司治理体系的协调统一。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全文统一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条款编号及援引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如下的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1 第一条 为维护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第一条 为维护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党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程》(以下简称《党章》)、《上市公司章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 第二条 ……
公司于 2008 年 6 月 19 日由江苏金通灵风机公司于 2008 年 6 月 19 日由江苏金通灵风机
2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江苏省南通市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江苏省南通市数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6002518345954。 用代码为 913206002518345954。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证监许可〔2010〕756 号”文核准,首次
3 人民币普通股 2,100 万股,于 2010 年 6 月 25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0 万股,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
所”)“深证上〔2010〕205 号”文批准,
于 2010 年 6 月 25 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4 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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