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3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6.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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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5)第 021034 号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公司”)的财务
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金通灵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通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2 案件七所述,2024年 12 月 31 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了相关投资者的特别授权,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参加对金通灵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诉讼。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特别代表人诉讼案。截至审计报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赔偿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金通灵公司销售收入主要分为产品销售和系统集成收入,其中产品销售主要包括鼓风机、压缩机、汽轮机和锅炉等,以时点法为主确认收入;系统集成,主要为EPC 项目,按投入法、以时段法确认收入。金通灵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
币 140,731.68 万元,较 2023 年度下降 2.95%。由于收入是关键业务指标之一,
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估金通灵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进行内部控制测试;
(2)对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毛利与上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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