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07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金通灵 公告编号:2025-008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本次招募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未按期签订投资协议等可能。
2.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或“法院”)同意受理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通灵”)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3.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诉讼赔付能力及比例。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通中院根据上海创亚物流有限公司申请,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作出(2025)苏
06 破申 22 号决定书,决定对金通灵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负责预重整阶段的各项工作。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如有),最大程度维护
全体债权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金通灵成立于 1993 年 4 月 9 日,注册资本 148,916.4214 万元,注册地为江苏
省南通市,于 2010 年 6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 300091。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鼓风机、离心空气压缩机、高效蒸汽轮机、工业锅炉等流体机械设备的制造销售,并以上述产品为依托,拓展余热回收利用、风系统节能改造、高压空气站等领域的系统集成建设和运营服务。金通灵控股股东为南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的目的为引入金通灵的投资人,协调推进金通灵的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如有)工作,由投资人提供资金、产业、管理等支持,优化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全面化解经营风险和债务风险,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依法保护债权人、广大中小投资者、职工等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三、招募须知与招募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承担任何担保和瑕疵担保责任。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4.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中止、继续和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配合临时管理人相关工作。
5.如南通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则意向投资人在预重整期间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以及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结果的效力延续至公司正式的重整程序,无特殊情况下,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当遵守预重整期间所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全面充分履行相关义务。
6.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在报名时明确是产业投资人还是财务投资人,是否有意通过参与重整投资取得金通灵控制权。同一报名主体(联合体报名的计算为一个报名
主体),不得同时具备产业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身份。
7.后续投资方案提交、遴选委员会遴选、竞争性谈判等环节仅由符合条件的意向产业投资人参与;财务投资人原则上从本次报名且符合条件的意向财务投资人范围内选取,遴选方式将另行确定。
(二)招募条件
为实现对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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