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组织架构
公司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运营班子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分权制衡的公司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公司具有规范的管理体系,明确的职能分工,有效提升了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现行组织架构分为三大层级包括:决策机构、一级机构、二级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决策机构包括: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高管层。
一级机构包括:荃银农科院、质量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水稻事业部、子公司管理部、荃9311A管理部、玉米事业部、小麦事业部、海外管理部、证券部、战略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审计督查部、项目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法务部、HSE部、党群工作部、产业发展部。
二级机构包括:基地管理办、水稻研究所、玉米研究所、经作研究所、北方研究所、亲本繁育部、新品种试制部、海外育种中心、分子检测中心、品种试验中心;种子生产部、亲本提繁部、技术研究部;仓储加工部、市场管理部、产品服务部、特渠运营部、市场策划部、安徽营销公司、江西营销公司、湖南营销公司、湖北营销公司、荃谷营销公司、荃禾营销部;玉米各营销大区、市场策划部、科研管理部、生产加工部、综合服务部;对外合作部、海外子分公司;预算分析部、会计管理部、资金综合部、业务发展部、东北财务管理中心;信息技术部、办公室;维权办;基建物业办。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合理、职能明确、权责明晰、运行有效。
(2)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发展部负责做好与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具体工作的衔接与落实,公司将继续执行符合公司实际的《关于公司未来五年(2020—2024年)战略规划》。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引领农业,服务三农,造福社会,保护自然”的使命,坚持“打造全球领先的现代化农业科技型平台公司,成为全球杂交水稻产业创新的引领者,持续追求卓越,创造长期价值”的公司愿景,坚持构筑三大战略板块的发展策略:做强种业主业,做大海外业务,做精订单专供。
坚持以种业科技为根本,深耕国内及“一带一路”两个市场,狠抓队伍建设及制度流程系统提升,协同延伸农业产业价值链条,进入全球种业公司前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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